问题已解决
残保金超2倍上限怎么计算? 老师们,我们人资同事给了我一个表格:超2倍上限,把2023年平均工资*2与2023年超过这部分人员工资差额,是这样计算的吗? 法规: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这个法规,那意思应该是超过这部分人员工资就是2*2023年平均工资,我理解的是这样?到底哪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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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法规解读
根据法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残保金超 2 倍上限的计算方法
确定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计算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
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则残保金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计征。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 A,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 B。
当 B≤2A 时,残保金按 B 计算征收。
当 B>2A 时,残保金按 2A 计算征收。此时,超过部分人员工资并非简单地等于 2×2023 年平均工资,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B 与 2A 的差额部分(B - 2A),这部分差额不参与残保金的计算,但可以作为理解超过上限部分的金额参考。
所以,你的理解存在偏差,按照法规正确的计算方式是当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时,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计征残保金
09/19 11:06
78584573
09/19 11:24
那老师我们人资超2倍计算是正确的是吗?2023年平均工资*2与2023年超过这部分人员工资差额
朴老师
09/19 11:26
同学你好
对的
是正确的
78584573
09/19 11:29
还有个问题,有同行说超过就是全体一起,不可能分开部分?是这样的吗?
朴老师
09/19 11:36
这个本来就是一块的
78584573
09/19 14:37
老师,能帮我看看这个案例,如图所示,这么计算对吗?
朴老师
09/19 14:38
同学你好
是这样计算的
78584573
09/19 14:46
谢谢朴老师
朴老师
09/19 14:48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78584573
09/19 14:53
朴老师还有一个问题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取值是【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吗?还是年报数据?,他们说实行新电子TAX 局一个是所得税年报,另一个说是年报数据导过去的,我们还没有实施新电子TAX 局
朴老师
09/19 14:58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一般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年报表 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 “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这个金额通常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的工资薪金支出金额,较为准确地反映了企业上年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情况。
如果还未实施新电子税务局,在确定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可以主要依据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取值和分析。同时,也可以结合企业的会计账簿、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进行核对和确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78584573
09/19 15:04
朴老师,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我们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支出包含股权激励,那填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时候,是不是要把股权激励踢掉?
朴老师
09/19 15:07
在填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否要把股权激励部分剔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这种情况下,填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通常不需要将股权激励部分剔除,因为它已经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一部分进行了核算和申报。
但是,如果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在填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应将这部分股权激励金额剔除,仅计算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部分。
78584573
09/19 15:39
老师,填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独董经贴要踢掉吗?
朴老师
09/19 15:45
同学你好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做账的都不踢掉
78584573
09/19 16:01
谢谢老师热心解答
朴老师
09/19 16:04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