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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题目分析
本题要求计算写字楼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涉及到的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写字楼,部分出售、部分抵债、部分转为固定资产自用。
二、解题思路
确定转让收入
抵债部分的写字楼视同销售,转让写字楼确认的转让收入 = 16000+(3/5)×(4/5)=21333.33 万元。这里是将已出售的部分收入与抵债部分的收入按比例计算出总的转让收入。
计算各项扣除项目
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16 年 1 月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 6200 万元,开发写字楼时占用土地的 70%,则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6200×70%×(4/5)=3472 万元。这里是按照土地使用比例和写字楼的面积比例来计算可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
开发成本: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 4500 万元,按面积比例计算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 4500×(4/5)=3600 万元。
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 =(可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可扣除的开发成本)×9%=(3472+3600)×9%=636.48 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转让收入为 21333.33 万元,税金 = 21333.33×5%×(7%+3%)=105.67 万元。
加计扣除项目金额:加计扣除项目金 =(可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可扣除的开发成本)×20%=(3472+3600)×20%=1414.4 万元。
三、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 可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 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加计扣除项目金额 = 3472+3600+636.48+105.67+1414.4=9229.55 万元。
通过以上步骤,逐步计算出了写字楼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09/24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