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上月取得对方开具普票,已付款入账,对方本月作废上月普票并重新开具普票,账务处理上需要先红冲上个月凭证的部分会计科目,再重新编制新发票的会计科目,这种操作对吗?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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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操作是正确的。
当对方本月作废上月普票并重新开具普票时,账务处理如下:
红冲上个月凭证的相关会计科目:
按照上月入账的凭证,做相同的分录,但是金额用红字表示。例如,上月购买商品的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红冲时则为:借:库存商品(红字);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贷:银行存款(红字)。
重新编制新发票的会计科目:
根据新开具的普通发票,重新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与上月分录相同,但金额为新发票的金额。比如: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2024 10/10 14:53
m2459_79918
2024 10/10 14:54
好的,谢谢老师
朴老师
2024 10/10 14:56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