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学校食堂委托第三方经营,只是每个月给学校2个点提成,水电费燃气费学校先垫付,下月支付第三方流水时扣除。请问这种情况学校和第三方是总分还是并列哪种关系?我理解的是并列会计主题不同。请指点该如何处理出报表

68444348| 提问时间:10/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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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参考以下看看,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和第三方通常属于合作关系,但并非简单的总分或并列关系。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学校和第三方应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学校收取的提成可视为其他业务收入,垫付的水电费燃气费则作为应收款项处理。第三方的经营收支也应独立核算。
10/13 15:32
薇老师
10/13 15:33
在这个模式下,学校和第三方是两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各自进行会计核算。
68444348
10/13 15:41
上级部门检查要求我们财务公示!那么我们需要合并第三方数据对外公示。还是我门和第三方分别公示呢?
薇老师
10/13 15:46
这个是内部管理,可以自行约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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