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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管理人从重整资金中收取了管理费,开票给了被重整企业本身,这个费用企业需要做账吗?管理人开的是专票,被重整企业可以进项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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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企业是否需要做账
被重整企业需要对破产重整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进行账务处理。
支付管理费时: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是专票且符合抵扣条件)
贷:银行存款等
二、能否进项抵扣
一般情况下,被重整企业收到管理人开具的管理费专票,不可以进项抵扣。
因为破产重整过程中的管理费通常不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应税项目相关的费用。破产重整具有特殊性,其目的是为了使企业摆脱困境、实现重生,而非直接用于产生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经营活动。
10/15 14:33
DL151899070
10/15 15:30
管理费是重整资金支付的,重整资金不记在被重整企业的账上,是另外的管理人账,那么如果在被重整企业账上记管理费用呢?
朴老师
10/15 15:34
同学你好
是管理部门的就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