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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外投资的产品怎么不是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

m52494718| 提问时间:2024 10/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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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外投资的产品不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通常是销售(营业)收入,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而企业将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虽然在会计和税法上有特定的处理规定,但这种行为并不是直接的销售行为,也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销售(营业)收入范畴。 其次,对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有明确的范围和条件限制。将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虽然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但在计算业务招待费计税基数时,通常只考虑明确列举的几种视同销售情况,而对外投资的产品一般不在此列。 最后,业务招待费的计算主要是为了限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招待支出,而对外投资的产品更多地涉及到企业的长期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与日常的经营招待活动性质不同。 所以,对外投资的产品一般不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
2024 10/1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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