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果是上市公司1.业务招待是9月份1000元,发票是10月份开的,然后11月份才拿过来的发票,那是应该记到几月份呢?1.业务招待费是9月份1000元,发票是10月份开的,然后是10月份拿过来的发票,那应该记到几月份呢?

m93379088| 提问时间:2024 10/19 11:3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敏敏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9月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9月份,跟收到发票时间无关。没有收到发票时可以先暂估,待收到发票时再冲销重做。
2024 10/19 11:36
m93379088
2024 10/19 13:40
老师,那像情况一9月份发生的招待,然后10月份的发票,按照全责发生制应该记到哪个月呢?
小敏敏老师
2024 10/19 13:43
应该计入费用发生的月份9月。
m93379088
2024 10/19 14:05
1.就是还是应该记到业务实际发生的月份而不是发票的月份,是吗?2.如果记成发票的月份(如发票10月份、记成10月份)是不是也行,没有人能看得出来记错了呀,谁也不知道具体是那个月份吃的呀?
小敏敏老师
2024 10/19 14:25
1.是这样的。 2.也可以,实际业务中也是有这种情况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