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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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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不能在税前扣除,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税收原理角度
避免重复征税:
企业实现的利润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如果允许企业将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就会出现对这部分利润的重复征税减免情况。
例如,企业实现了 100 万元的利润,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向股东支付的 10 万元股息,那么实际上是将这 10 万元利润既在分配给股东前作为企业利润征了一次税,在股东收到股息后又可能作为股东的个人所得再次征税(若股东为个人),或者在股东为企业时作为该企业的投资收益再次纳入应纳税所得(可能导致重复征税)。
二、税收公平角度
保证税收公平性:
如果允许股息、红利在税前扣除,不同企业由于股权结构和分红政策的不同,会导致实际税负差异较大,影响税收公平性。
比如,一个大量分红的企业和一个很少分红的企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若允许股息红利税前扣除,前者的实际税负会明显低于后者,这对其他企业不公平。
三、税收管理角度
防止税收规避:
若允许股息、红利税前扣除,企业可能会通过不合理的分红安排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例如,企业在盈利年度大量分红并在税前扣除,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而在亏损年度则减少分红或不分红,这种行为会破坏税收征管秩序,影响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10/2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