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税务师的题目,这个是我做的:设备报废净残值是流入3500,税法规定净残值5000,金额高,说明要多交税(1500*25%=375),交税就是现金流出,所以净现金流量=3500-375=3125 我这么算3125是哪里错了 ,第二张图片是别的老师给我解析的,最后一步这不是自相矛盾么,获得净残值为现金流入,所以加上;应交税额是现金流出,所以减去,为什么还是加?让计算的是现金净流量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的计算错误在于对税效应的理解上。
在这个问题中,由于实际净残值低于税法规定净残值,虽然需要就差额部分交税,看似是现金流出,但实际上交税的基础是基于税法规定净残值与实际净残值的差额,而这个差额交税是在实际净残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确定最终的预计现金净流量。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实际获得的净残值 3500 元是确定的现金流入,而对于差额部分交税 375 元,并不是单纯的现金流出,而是在考虑税法影响下对实际净残值进行的调整项。将其加上是为了综合考虑税法因素后确定整体的预计现金净流量,即从税法的角度出发,把由于净残值差异导致的税收影响纳入到最终的现金流量计算中,而不是简单地将交税理解为纯粹的现金流出进行相减。
第二张图片的最后一步并不矛盾,获得净残值是现金流入,加上交税调整项是为了全面反映税法对现金净流量的影响。
10/21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