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淘宝商家在网络平台进行商品售卖,商品进价为每个5.6元,售出价格为每个5.9元,销售时平台补贴5元给商家,消费者实际付款仅需0.9元。分别对向客户及平台针对此单业务进行发票开具,项目分别为销售商品(13%),技术服务费(6%),那么在实际申报及开票中,分别应该开具金额为多少的发票?增值税应该如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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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发票开具金额:
向客户开具销售商品的发票:商品售价为每个 5.9 元,因消费者实际付款 0.9 元,发票金额应按商品售价 5.9 元开具,税率 13%。
向平台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平台补贴 5 元给商家,技术服务费发票金额为 5 元,税率 6%。
增值税申报:
销售商品部分:
销售额为 5.9 元,进价为 5.6 元,差价为 0.3 元。这部分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5.9÷(1 + 13%)×13% ≈ 0.66 元。
技术服务费部分:
技术服务费收入为 5 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5÷(1 + 6%)×6% ≈ 0.28 元。
总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售商品部分和技术服务费部分增值税之和,即 0.66 + 0.28 = 0.94 元。在增值税申报时,分别按照销售商品和技术服务费对应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申报填列。
10/24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