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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这道题中的住哪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需要纳税调减多少?

67589152| 提问时间:2024 10/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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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收入 2000 万元,相关成本 600 万元,则技术转让所得为:2000-600=1400(万元)。 其中,免税的部分为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为:1400-500=900(万元),这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调减金额为:500+900*50%=500+450=950(万元)。
2024 10/25 10:03
67589152
2024 10/25 10:20
企业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 不是还应该减去应分摊的期间费用吗?
67589152
2024 10/25 10:20
这里为什么是-600不是应该减去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吗?
朴老师
2024 10/25 10:22
对于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的纳税调整: 根据规定,居民企业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 = 技术转让收入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相关税费 - 应分摊期间费用。 本题中为何是减 600: 这里的 2000 万元是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相关成本 600 万元应理解为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这个成本在本题中可以视为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应分摊期间费用等的总和。因为题目中没有分别给出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和应分摊期间费用的具体金额,所以统一用 600 万元来代表这些费用之和。所以直接减去 600 万元是合理的。 如果题目中明确给出了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和应分摊期间费用各自的金额,那么就需要按照公式分别进行计算扣除。但在本题的条件下,直接减去 600 万元符合题目要求的整体计算逻辑。
67589152
2024 10/25 14:20
但是题目中给出了发生的间接费用4000万元,那是否需要计算出应分摊的间接费用,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这部分扣除掉
朴老师
2024 10/25 14:22
仅给出这个数据,没有进一步的说明如何分摊到技术转让所得中,所以不能随意将其进行分摊扣除。 仅根据题目所给信息,无法计算并扣除应分摊的间接费用,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纳税调减金额为 2000 万元 - 600 万元 = 1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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