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题这步怎么理解。

m522090566| 提问时间:10/2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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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 “换算的收入额 = 140÷(1 - 15%) = 164.71(万元)” 这一步可以这样理解: 因为采用经费支出核定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先通过经费支出总额倒推出一个换算的收入额。 已知核定利润率为 15%,意味着如果能准确核算收入的情况下,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占收入的比例为 15%。 而这里只知道经费支出额为 140 万元,这 140 万元占准确核算收入情况下的比例为(1 - 15%),即成本费用占收入的比例。 所以,用经费支出额除以其占收入的比例(1 - 15%),就可以倒推出换算的收入额。这样就可以在不知道实际准确收入的情况下,通过经费支出和核定利润率来确定一个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基数。
10/25 14:36
m522090566
10/25 14:41
我问的是最后一步为什么*15%*25% 前面我知道
朴老师
10/25 14:42
在计算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时,“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 164.71×15%×25%”,其中乘以 15% 再乘以 25% 的原因如下: 首先,乘以 15% 是因为题目中明确给出核定利润率为 15%。通过换算后的收入额乘以核定利润率可以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即 164.71 万元是换算后的收入额,乘以 15% 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乘以 25% 是因为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一般为 25%。在确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后,再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就可以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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