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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税务师的这题目我没明白其中的百分比?麻烦老师给解析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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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有特定的扣除项目及比例规定。
对于房地产开发费用(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的情况下),按土地使用费及开发成本合计(4800 万元)的 10% 计算,即 4800×10%。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土地使用费及开发成本合计的 20% 加计扣除,即 4800×20%。
这样,总的扣除金额为土地使用费及开发成本(4800 万元)+ 开发费用(4800×10%)+ 税金(770 万元)+ 加计扣除(4800×20%),得出 7010 万元。
增值额为销售收入(14000 万元)减去扣除金额(7010 万元),即 6990 万元。
增值率为增值额(6990 万元)除以扣除金额(7010 万元),得出 99.71%。
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应纳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6990 万元)× 适用税率(40%)减去扣除金额(7010 万元)× 速算扣除系数(5%),得出 244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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