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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付款人 代理付款人 票据支付人 有什么区别 怎么区分 失票后要去票据支付地法院 为啥不是付款人法院呢 谢谢

84784957| 提问时间:11/0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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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付款人、代理付款人和票据支付人的区别: 付款人: 付款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承诺在票据到期时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代理付款人: 代理付款人接受付款人的委托,代为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是票据制度要求的便捷、效率的体现。代理付款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代理付款关系,同时又与持票人存在存款账户关系,一般为持票人的委托收款人。 票据支付人: 票据支付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在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情况下,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被视为票据付款地。
11/01 11:22
宋生老师
11/01 11:22
失票后要去票据支付地法院而不是付款人法院,是因为票据支付地是票据纠纷诉讼的法定管辖地,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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