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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看看这道题 买卖不及时继售取得吗 帮我讲讲 继受 不是通过买卖,继承等等取得吗

m80258768| 提问时间:11/0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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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买卖是继受取得的一种方式。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买卖是典型的继受取得方式之一,通过买卖行为,一方将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受让人依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继受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例如,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乙通过与甲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合理价款,从而继受取得这辆汽车的所有权。 继承也是继受取得的方式,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此外,赠与、互易等也属于继受取得的方式。在这些情况下,受让人都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来获得财产的所有权。
11/01 15:48
m80258768
11/01 15:57
这道题是不是也不对呢 e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人不是只就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吗
朴老师
11/01 16:00
题目中的说法不完全准确。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如果题目中没有明确说明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笼统地说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准确的。
m80258768
11/01 16:51
那题目中丙和丁就是通过买卖的呀
m80258768
11/01 16:51
老师看看这个 答案是e,是不是错了 还有第三题 出质的资产部也是不能作为投资吗
朴老师
11/01 16:57
关于第一个问题,答案是 E,并没有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本题中,张某从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所以对于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于第二个问题,第三题中出质的资产不能作为投资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具体是否可以作为投资,需要根据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同时,有限合伙人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例如不得以劳务出资;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等。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出质的资产符合相关出资规定,并且合伙企业的协议也允许,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可以作为投资。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的法律规定和合伙企业的具体约定来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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