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咨询一个问题,老板新开一家公司,公司运营的钱都是和股东借的,后面公司赚到钱了再把钱还给股东,赚到的钱可以不交营业税之类的吗?我个人是觉得不可以,经营是经营,借款是借款,除非你有相对应的成本去冲减营业收入。

cjczcss1| 提问时间:11/0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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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公司赚到的钱如果是指利润,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可以合法地归还给股东,但并非直接以归还借款的形式不缴纳任何税。 首先,企业经营取得的收入一般需要缴纳增值税等流转税(具体看公司业务类型及相关税收政策确定是否有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企业所得税等。 如果公司将赚到的钱直接归还给股东而不经过合法的利润分配程序,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视为违规操作。在进行利润分配时,股东需要就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税)。 借款方面,借款本身一般不涉及营业税(目前已全面营改增,没有营业税这个税种了)等,但借款和经营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11/0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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