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糕点厂(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如下业 务: (1)向一超市(一般纳税人)销售糕点,开出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款为65 00元;支付运费500元,增值税45元,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 (2)向一小卖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糕点,开出一 张普通发票,注明价款(含增值税)为11300元。 (3)将300盒自产糕点发放给本厂职工,该糕点 的对外销售价格(不含税)为20元/盒。 要求:计算该企业4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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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计算各项业务的销项税额:
(1)向超市销售糕点,销项税额为 6500 元。
(2)向小卖部销售糕点,因开具普通发票,价款含增值税 11300 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 11300÷(1 + 13%) = 10000 元,销项税额为 10000×13% = 1300 元。
(3)将自产糕点发放给本厂职工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为 300×20×13% = 780 元。
计算进项税额:
支付运费 5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 45 元。
计算 4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6500 + 1300 + 780) - 45 = 8580 - 45 = 8535 元
11/08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