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网校的老师,你们好! 我咨询的问题是:我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用人派遣服务,派遣公司会按公司要求把人员送到公司,但是相关人员工资都有公司发放、个税代扣代缴,但是不给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我司只需付给派遣公司服务费,我们收到的发票是增值税差额发票。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的这种操作方式,在实务中合理吗?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呢?请网校老师抽出宝贵时间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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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操作方式在实务中存在一定风险,不完全合理。
一、不合理之处及风险
社会保险责任: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贵公司)直接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个税但不负责购买社保,不符合规定要求,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风险。
如果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等情况,由于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贵公司承担较大的赔偿责任。
发票风险:
虽然收到增值税差额发票,但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在社保缴纳方面存在问题,可能会影响发票的合规性,税务部门可能对发票进行核查,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等风险。
二、正确的操作方式
明确责任:
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个税代扣代缴等事宜。
贵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包括服务费、被派遣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在内的总费用。
监督执行:
贵公司应监督劳务派遣公司按时足额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定期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确保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合规的发票,如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差额发票。
合规管理:
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因不合规操作带来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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