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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好像明白了又不是很明白,累计带薪年假是额外给的权利,跟工资不是一回事也不包含在工资里,休了假后权利就没了,没休可以结转到下年,但是要按照权责发生制费用确认在本年,实际发放在明年,以上我个人的叙述对吗

最瘦的胖子| 提问时间:11/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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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的叙述部分正确。 累计带薪缺勤确实是给予员工的一种额外权利。如果员工休了假,在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支付薪酬,这部分已休假期对应的薪酬通常包含在日常工资核算中。没休的假期可以结转到下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累计带薪缺勤应根据员工当年的实际使用情况和预计未来使用情况,合理确认本年度的费用。 但如果没休的假期预计在未来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很小,那么可以不确认这部分费用。而不是一概而论地说没休的假期费用一定确认在本年。 实际发放的时间不一定是在明年,可能与企业的薪酬支付周期有关。如果企业每月正常支付工资,那么累计带薪缺勤对应的薪酬可能在当月或次月等支付周期内发放,不一定等到明年。
11/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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