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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收取国外客户加工费的进料对口报关出口单(报关单上也只是加工费的价格)。也要做免抵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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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对于只收取国外客户加工费的进料对口报关出口单,即使报关单上仅显示加工费的价格,也需要进行免抵退税处理。这是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在委托加工出口的情况下,如果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条件,如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等条件,那么这些委托加工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因此,即使报关单上仅显示加工费的价格,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请免抵退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准确信息。
此外,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注意,虽然只收取加工费的进料对口报关出口单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但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备案,以确保合规性和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11/20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