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教:我们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集团内其他公司把房产交给我们管理,我们现在经营模式是产权租给我们,我们再出租,但房产在产权方出租时,可适用简易征收,现在我们就不适用简易征收了,如果我们用收管理费的模式是不是可以?如果以管理费的模式收的话,发票的名称开什么?
![](https://img.cdeledu.com/ADVC/2023/0329/365c5b149f6d6133-0_chg.jpg)
![](/wenda/_nuxt/img/iconWarn.60bd4fe.jpg)
![](https://pic1.acc5.cn/000/01/84/99_avatar_middle.jpg?t=1714028667)
收管理费模式是否可行
采用收管理费模式是可行的。这种模式下,你们作为资产经营公司,主要是提供资产管理和运营服务,而非直接的房屋租赁行为。
发票名称
发票名称可以开具 “资产管理服务费” 或 “房产经营管理费”。这种发票名称能够准确反映你们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即对集团内房产进行管理和运营所收取的费用。
2024 11/2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