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 8 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 元,增值税 6,500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 35,000 元。本年9 月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双方协商折让 20%。甲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效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再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注明折让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1,300 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三笔分录:销售、结转成本、折让(折让在后面括号注明红字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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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时的账务处理
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5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的账务处理(红字冲销)
冲减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红字)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红字)
贷:银行存款 11,300(红字)
2024 11/22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