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想问一下,3年前给甲方开具100万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方回款30万,剩余70万未回款,现在要和甲方终止协议,这剩余70万的发票是否要部分红冲,如果是部分红冲,发票是否还需和甲方要回

m663635368| 提问时间:11/2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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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事情是这样子的,如果已经交付了货物或者服务,这个是不能够冲的。应该做坏账处理,如果退回了货物是可以红字发票冲减。
11/26 08:28
m663635368
11/26 08:31
老师,无需交付货物,属于服务类,部分红冲是否需要和甲方要回原增值税普通发票呢
宋生老师
11/26 08:33
你好,这个不需要要回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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