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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进来的货物,到达保税区,未完税的状态下转卖给其他公司,这属于进口转内销吗?

鼎硕| 提问时间:11/2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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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情况不属于进口转内销。
11/26 11:06
鼎硕
11/26 11:13
那客户要我们公司开具发票,我们开具发票,就得承担税点,账务和税务上我们怎么处理才是正确的,谢谢老师
朴老师
11/26 11:14
开发票了客户是按发票金额付款的
鼎硕
11/26 11:25
进口货物到达国内保税仓。未完税的状态下转让给其他公司的话,让他以关单的价格转给境外公司,我们加的利润国内交易,给他开服务费的发票,这样合规吗?
朴老师
11/26 11:28
这种操作是不合规的。 海关监管角度 在保税仓中的货物处于海关监管状态,未完税的进口货物转让应遵循海关对于保税货物流转的规定。如果以关单价格转给境外公司,却将利润部分通过国内开服务费发票的方式进行交易,实际上是规避了正常的进口环节税费,逃避了海关监管。 税务角度 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税务问题。从增值税角度看,通过不正当方式划分货物价值和服务价值,可能导致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准确。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不真实的交易划分也会影响应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存在少缴税款的风险。同时,这种不符合实际业务逻辑的开票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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