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教一下,现在有B买原材料给A企业加工(不开原材料发票),假设10吨原材料,价值10000元;加工成产品X为5吨,B给A加工费5000,A给B开加工费发票,然后A再从B把产品回购回来每吨11000元,B给A开专票,最后,A把X产品13000每吨卖出,这套得会计分录怎么写?要不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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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A 企业:
收到原材料(无发票,只做备查)
不做分录。
发生加工成本
借:生产成本 5000
贷:相关成本科目(如应付职工薪酬等)5000
收到加工费并开票给 B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加工 4424.78(5000÷1.13)
贷:应交税费 - 销项 575.22
回购产品
借:原材料 - X 产品 48672.57(55000÷1.13)
借:应交税费 - 进项 6327.43
贷:银行存款 55000
产品加工完成入库
借:库存商品 - X 产品 98672.57(48672.57 + 5000)
贷:生产成本 5000
贷:原材料 - X 产品 48672.57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 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产品 57522.12(65000÷1.13)
贷:应交税费 - 销项 7477.88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 产品 98672.57
贷:库存商品 - X 产品 98672.57
B 企业:
发出原材料给 A 加工(只做备查)
不做分录。
支付加工费给 A 并收到发票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借:应交税费 - 进项 575.22
贷:委托加工物资 575.22
产品加工完成收回
借:库存商品 - X 产品 14424.78
贷:委托加工物资 14424.78
销售产品给 A 并开票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产品 48672.57(55000÷1.13)
贷:应交税费 - 销项 6327.43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 产品 14424.78
贷:库存商品 - X 产品 14424.78
A 企业在收到原材料时可不入库(只备查),回购产品后需入库。
11/27 16:16
73601462
11/27 17:06
关于B企业,由于发出原材料不做分录,产品加工完成收回,这个步骤是得委托加工物资不是有10000得余额啊
朴老师
11/27 17:09
同学你好
没有呀
发出原材料这个不做
73601462
11/27 17:14
B企业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75.22 ;贷:委托加工物资 14424.78只有这三笔,所以委托加工物资 贷方就会有10000得余额
朴老师
11/27 17:18
初始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500 万
贷:应收账款 - 甲公司 500 万
第一次付款
借:应收账款 - 甲公司 150 万
贷:银行存款 150 万
第二次付款
退回甲公司 100 万:借:应收账款 - 甲公司 100 万,贷:银行存款 100 万
收回老板 50 万:借:银行存款 50 万,贷:应收账款 - 甲公司 50 万
第三次付款
借:应收账款 - 甲公司 150 万
贷:银行存款 150 万
第四次付款
借:应付账款 - 甲公司 50 万
贷:银行存款 50 万
朴老师
11/27 17:19
不好意思
这个不是给你的
朴老师
11/27 17:20
A 企业的会计分录
收到原材料(暂估入账,因为没有发票)
借:原材料 - 暂估 10000
贷:应付账款 - 暂估 10000
发生加工成本(假设加工过程中的人工、制造费用等先忽略),确认加工收入和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 B 企业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4424.78(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13%,5000÷(1 + 13%))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5.22
回购产品(按回购价格入账)
借:库存商品 - X 产品 55000(11000×5)
贷:应收账款 - B 企业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 65000(13000×5)
贷: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 X 产品 57522.12(65000÷(1 + 13%))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477.88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 销售 X 产品 55000
贷:库存商品 - X 产品 55000
冲减暂估原材料(如果后续一直没有收到原材料发票,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整)
借:应付账款 - 暂估 10000
贷:原材料 - 暂估 10000
需要入库,在回购产品时,“库存商品 - X 产品” 的入账就是入库的体现。
B 企业的会计分录
发出原材料(虽然没开发票,但为了核算完整可以记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 A 企业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 A 企业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产品收回(加工完成后,成本应该是原材料成本和加工费之和)
借:库存商品 - X 产品 1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 A 企业 15000
销售给 A 企业(按销售价格入账)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 X 产品 48672.57(55000÷(1 + 13%))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327.43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 销售 X 产品 15000
贷:库存商品 - X 产品 15000
73601462
11/27 17:49
嘶~~~这好像可以,但是,似乎只针对,A企直接用完原材料这种吧,如果材料没有用完呢?这个暂估和原料余额就会对不上吧,那么年末就没法直接冲吧
朴老师
11/27 17:51
没用完就退回给委托方了
73601462
11/27 18:02
原材料退了,可是暂估还在啊,借-原料10000 贷-暂估10000,用部分原料,借--库存商品 5000 贷-原料5000,这时,原料还剩5000 暂估还是10000,年底,退材料, 借-原料 -5000 贷 暂估 -10000,还有5000怎么办?
朴老师
11/27 18:11
委托加工受托方不用暂估的
73601462
11/27 18:16
嗯,A不是暂估了么,借-原料-暂估10000 贷-应付暂估10000,假设原料用了4000
朴老师
11/27 18:17
A收回来的委托加工材料退给原材料供应商吗
73601462
11/27 18:19
是的,年底退给B
朴老师
11/27 18:20
那就先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73601462
11/27 18:32
A是加工方,B是委托方,借-原料-暂估10000 贷-应付暂估10000,假设原料用了4000
朴老师
11/27 18:34
A收到加工的材料不用暂估呀
受托方的分录
单位是来料加工企业,所有原材料都由下订单的客户提供,只收取加工费,账务处理
如下。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73601462
11/27 18:40
啊?你一共发了两套分录,第一套得A没有暂估,第二套得A有暂估啊
朴老师
11/27 18:45
A是受托加工的话就用最后发的这一套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