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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深圳的房地产公司,项目马上要交房开发票了。公司每个月份预缴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请问深圳的房地产公司项目需要缴交哪些税及对应税的税率详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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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增值税
一般规定
房地产销售适用税率为 9%。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预缴规定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 3% 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 = 预收款 ÷(1 + 9%)×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适用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
税率
教育费附加率为 3%。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
四、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率为 2%。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
五、土地增值税
预征规定
深圳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一般为:普通标准住宅 2%,非普通标准住宅 3%,其他类型房产(如商铺、写字楼等)4%。
计算公式:应预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 预收款 × 预征率
清算规定
达到清算条件后,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确定适用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 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的部分,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税率为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税率为 60%。
六、企业所得税
预缴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 (或月) 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深圳市预计计税毛利率一般为:
开发项目位于深圳市经济特区内的,计税毛利率为 15%。
开发项目位于深圳市经济特区外的,计税毛利率为 10%。
计算公式:预计毛利额 = 预售收入 × 预计计税毛利率
汇算清缴
按年进行汇算清缴,适用税率一般为 25%。
七、印花税
税率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按所载金额 0.05% 贴花。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合同金额 ×0.05%
八、房产税(如有自持物业)
税率
从价计征:房产原值 ×(1 - 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租金收入 ×12%(个人出租住房按 4%)
11/28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