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注会会计里面问题老师:委托加工业务中,若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老师,这个是不是因为委托方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才这样做?

m11717666| 提问时间:12/0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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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的。因为委托方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还要缴纳消费税,为避免重复征税,税法允许抵扣之前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所以将其计入 “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科目的借方。
12/01 10:58
m11717666
12/01 11:43
企业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该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老师这个按比例结转啥意思 按比例和按类别怎么对应
朴老师
12/01 11:50
企业把存货分类后,对每类计提跌价准备。按比例结转是指存货减少(如销售)时,按减少的存货在所属类别存货中所占成本比例,来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先确定存货所属类别,再算减少存货在类别内的成本比例,最后按此比例结转该类别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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