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伙企业投资的企业有盈利,但是未分红,合伙企业需要记收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合伙企业投资的企业有盈利但未分红,合伙企业通常仍需计收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原因如下:
“先分后税” 原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 “先分后税” 的原则。这里的 “先分” 并非指实际分配,而是指将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等方式划分到各个合伙人头上,即使合伙企业未实际向合伙人分配利润,合伙人也需据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投资的企业有盈利,这部分盈利会增加合伙企业的权益,从而影响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使未实际分配到合伙人手中,也需在计算合伙企业层面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考虑.
合伙人纳税义务的确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等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自然人合伙人需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税项目,适用 5%~35%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3 19:00
yiyuankuaiji
12/03 19:24
感谢感谢,我想问的是被投资企业未向合伙企业分红,合伙企业收入为0未收到分红,但是知晓被投资企业是盈利的。这种情况合伙企业需要缴税吗
朴老师
12/03 19:32
合伙企业层面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采取 “先分后税” 的原则。这里的 “分” 不是实际分配利润的意思,而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合伙企业只是账面上没有收到分红,但被投资企业是盈利的,在合伙企业没有其他收入和支出等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它是税收透明体。
合伙人层面
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合伙人需要就其从合伙企业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自然人合伙人)或企业所得税(如果是法人合伙人)。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人可能需要缴税。
举例说明:假设合伙企业 A 投资了企业 B,企业 B 盈利 100 万元,但没有分红给合伙企业 A。合伙企业 A 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甲和乙按照 50% 的比例分配利润。那么合伙人甲和乙分别有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元。如果甲是自然人合伙人,按照 “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甲是法人合伙人,将这 50 万元计入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殊情况: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只有在实际收到被投资企业的分红后才计算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在未收到分红时,合伙人暂时不需要缴税。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通常是按照 “先分后税” 的原则确定合伙人的纳税义务。
所以,合伙企业本身一般不需要缴税,但合伙人可能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等情况缴纳相应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