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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都没有超过4000元,为什么减除费用不按800元计算,而是按收入的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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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相关税法规定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 元计算;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 20% 计算。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当这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综合所得时,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三项所得统一按照收入减除 20% 的费用后计入综合所得。
结合案例分析
在给出的案例中,是在计算刘某 2023 年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刘某的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虽然它们各自可能没有超过 4000 元,但因为是在综合所得的计算范畴内,所以按照收入的 20% 减除费用,而不是按 800 元减除费用。
这种计算方法是为了统一综合所得的计算规则,确保在综合所得的层面上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12/03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