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想咨询一下三方债务抵顶是否涉及交增值税问题。A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欠B施工企业盖楼工程款100万元,C公司应付A公司房款100万元,现在签订三方协议,C公司将房款100万元直接打给B施工企业,三方债权债务结清,该事项中,B施工不会被税务局认定视同买卖房屋吧?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没问题吧?

lu| 提问时间:12/1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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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关于是否视同买卖房屋:B 施工企业通常不会被认定视同买卖房屋,因为没有真实房屋交易,只是通过三方协议结清 A 公司与 B 企业的债务。 关于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的问题: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在业务真实且按规定开票时没问题。B 企业向 A 公司开工程款发票,C 公司代付行为基于协议,业务真实所以税务上可认可。
12/17 09:13
lu
12/17 10:04
谢谢老师
朴老师
12/17 10:07
同学你好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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