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比如顾客买了两件商品,一件600、一件400,一共1000元,商家(上市公司)一共便宜了100元。商家记收入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把这便宜的100元按照比例分到两件商品上,一件540元、一件360元,是这样吗?还是说随便在一件商品上便宜100也可以,就是一件500元、一件400元;或者一件600元、一件300元?怎么记账是对的?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从准确反映商品真实售价和符合配比原则角度,按比例分摊 100 元折扣更合理,即分别计收入 540 元和 360 元,记账为:借 “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900”,贷 “主营业务收入 - 商品一 540、主营业务收入 - 商品二 360”。若有合理商业理由,也可将折扣全计在一件商品上,如计为 600 元和 300 元,记账时相应调整科目金额,不过这种方式可能扭曲商品实际售价,上市公司通常按比例分摊,特殊情况要在报表附注说明。
2024 12/18 11:27
m93379088
2024 12/18 11:30
老师,像是记600和300,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呢?
朴老师
2024 12/18 11:32
按实际的金额做收入就可以了
m93379088
2024 12/18 11:36
老师,您指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记如600、300(在一个上面减100),这种一般是什么特殊情况?
朴老师
2024 12/18 11:38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一般是按比例分摊
所以要附注说明
m93379088
2024 12/18 14:01
老师,如果不是按照比例分摊的话,您指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记如600、300(在一个上面减100),这种一般是什么样的特殊情况?
朴老师
2024 12/18 14:03
商家可能将两件商品视为一个组合销售,但主要以 600 元的商品作为核心产品,400 元的商品作为辅助产品来吸引顾客。例如,600 元的商品是一款高端电子产品,400 元的商品是与之配套的周边产品,商家为了提高核心产品的销量,将全部折扣放在周边产品上,使整个组合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