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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产品给一家韩国客户比如按报关单30万美元,汇率7.0,开具普通发票人民币21万元,可申报免抵退税额210000*0.13=27300元。如果又要支付5万美元佣金给这个韩国客户。那能不能直接用佣金去抵应收账款,对出口退税会有影响吗?也就是到时候韩国客户回款的时候少付5万美金,可以这样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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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情况不建议直接用佣金抵应收账款让韩国客户回款时少付5万美金,这样操作对出口退税可能会产生影响,以下是具体分析:
出口退税收入确认及申报要求
- 收入确认原则:生产型出口企业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在本题中,报关单金额30万美元按汇率7换算为人民币210万元是实际销售价格,以此为基础开具发票并申报免抵退税。
- 申报数据一致性:申报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会比对报关单、发票、收汇凭证等资料。若直接用佣金抵减应收账款,导致实际收款与报关单金额不符,可能引发税务机关对申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质疑,进而影响退税申请的审核通过。
佣金支付的规范处理及对退税影响
- 明佣情况:如果是明佣,即佣金在报关单等单证中明确体现,在申报退税和确认收入时需从报关金额中冲减,以冲减后的FOB价来确认收入和申报退税,这种情况下对退税金额会产生直接影响,需要重新按照冲减后的金额计算免抵退税额。
- 暗佣情况:暗佣是不在报关中体现,企业收齐货款后另行支付给中间商的费用。按规定应计入销售费用,支付时不影响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也就不会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申报金额。但如果直接用暗佣抵减应收账款,改变了收款金额,会导致财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存在税务风险。
2024 12/20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