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想请教一下,个人给公司对公账户付一笔钱,公司给他开具一个借款证明,过十几天再退还给他。这样有财务和税务的风险和成本吗?也是年末了对方公司应该付的货款付不了,个人先代垫付了,以后公司付了再还给个人。

67170077| 提问时间:2024 12/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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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这个这个时间很短,就归还了,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2024 12/2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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