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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自产产品对外捐赠,会计的分录是怎么做的,税法上又应该怎么做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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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4: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自产产品对外捐赠不确认收入,但需按成本结转至营业外支出,增值税则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 税法处理: 自产产品对外捐赠需视同销售,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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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具体的题目如下,开始没有上传成功。 背景:杨某创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5,000,000。30%的所得分配权,该企业当日完成对某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该投资企业采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问题:杨某创业投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是?答案为什么是(3200x30%-500x70%)*20%?为什么不是:(3200x80%-120-80-500x70%)x20% 谢谢老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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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4: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参考以下政策:只能抵扣分得的经营所得,并不包含该企业额费用等所以不能减去120-80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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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销售自用的固定资产不是3%减按2%计算增值税的吗,为什么这道题还是13%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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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4: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且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可以简易计税按照3%减按2%,注意区分 一般纳税人 看固定资产购入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 计税公式 没有抵扣过进项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抵扣过进项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税率)×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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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最后一张图片,第2个涉及的城建及附加,是不是只能算半年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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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3: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缴纳一整年的,因为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期确认而增值税是按照收到的租金全额计算增值税,并计算对应的附加税,所以是1年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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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 考试的时候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表格和那个经营所得税率表 需要我们背吗
堂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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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3:15
#税务师#
考试时是否需要背诵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表格和经营所得税率表,这取决于具体的考试要求和考试类型。通常,专业考试如注册会计师考试可能需要熟悉这些税率表,但具体是否需要背诵,最好是查看考试的指南或咨询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随时查阅这些表格,因此理解其适用情况和计算方法更为重要。
阅读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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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汇总纳税的目的是什么?邮政铁路航空2如何理解免税也要汇总?3分支机构预交多了,总机构抵减不完可结转什么意思可以举例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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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增值税汇总纳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简化税务处理流程,减少企业的办税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2.免税也要汇总的意思是即使某些业务或项目享受免税政策,这些项目的销售额等数据仍然需要纳入增值税汇总申报表中,以确保税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分支机构预交多了,总机构抵减不完可结转是指如果分支机构在某一期间内预缴的增值税超过了其应缴纳的部分,超出部分可以由总机构在后续期间进行抵扣。 例如,某分支机构在一个季度内预缴了10万元增值税,但实际计算后发现只需缴纳8万元,则多出的2万元可以在下一个季度由总机构用于抵减其他分支机构或自身产生的税款。如果当期无法完全抵减,剩余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期间继续使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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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可以评价转让吗缴税吗,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都为零,是不知缴纳印花税就可以了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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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30
#税务师#
您好,对的,这个的话就印花税就行,所得税没有了
阅读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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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售收到价款92700元。因购买方为个人未开具发票。该设备于2018年5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78800元税额28608元进项税额已于投入使用当月申报抵扣截止到2023年9月累计已提折旧116700元。设备出售时的会计分录。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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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23
#税务师#
您好,借:固定资产清理62100 累计折旧 116700 贷:固定资产 178800 对外转让,确认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账款 927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2700/1.13=82035.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2700/1.13*13% 借:固定资产清理82035.40-621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82035.40-62100
阅读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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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注销,留底税额结转给新公司,那没抵扣的加计抵扣可以结转过去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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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未抵扣的加计抵扣额不能结转新公司继续抵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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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销,收到50%款项,交增值税是按一半还是全部计税?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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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未超180天是只计算这部分货款对应的增值税。如果超过180天是全部计算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无代销清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一)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二)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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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台自用的消费税应税小汽车出售给企业员工,作价120 000元,该小汽车系2009年购进,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0 000元,未放弃减税。
姜再斌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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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29
#税务师#
你好,同学。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账务处理么?
阅读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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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务师税二这个66题,这个题目就是王某出租住房呢,所以一直没有理解过来按10%。仔细看是个人出租房屋,个人出租为什么不是按1.5%?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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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出租住房,个税税率是优惠税率10% 增值税,其他个人不超10万是免征增值税的,不用减按1.5%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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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经典题解第十三章P163页,2020年4月1日,振兴公司向长江公司支付债务利息1万元了,为什么其他收益没有减掉?不应该是等于50+50*8%/12*3-1=50万,70-20-5=45万,50-45=5万,其他收益为什么不等于5万?而是6万?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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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0年4月1日,振兴公司向长江公司支付债务利息1万元”,这是在4月份要做的分录,实际已支付了,所以不再计入债务金额中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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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4万应收未收的利息不是已经算收入了吗,为什么在这里会进入到成本里面呢?答案是106万。 谢谢老师!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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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收未收利息4万元,在转股时还没有收到,所以也计入了转股价。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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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杨某创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5,000,000。 30%的所得分配权,该企业当日完成对某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该投资企业采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 问题:杨某创业投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答案为什么是(3200×30%-500×70%)*20%?为什么不是:(3200×80%-120-80-500×70%)×2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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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麻烦您提供一下题目的具体内容,老师这边看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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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资源税,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外购原煤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煤适用税率÷本地区选 煤适用税率) 此处的“本地区”答案是B地,B地是销售地,用3%/2%,我以为的本地区是A地,A地是纳税人购买地,用4%/2%,是我理解错了吗?谢谢老师解答下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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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一般是指销售地区的资源税税率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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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酒店提供场地出租一两天,租金是否需要房产税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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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45
#税务师#
若按经营租赁,是需要房产税的
阅读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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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38题不是应该判10年以下吗,为什么追诉时效是15年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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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0年以下包括10年,所以追诉期是15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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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咨询一个问题我举列说明,我们是做奢侈品行业,寄卖服务行业,就是A委托B卖一个二手包,但是A没有发票给b,b卖给了c,但是b就是收取手续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B做账怎么做呀,我咨询的发票是怎么开,是不是A开给B也可以,或者A b同时开票给c,现在不理解的是,A个人没有发票给B,B也只能开手续费给c,那么B货品的成本票需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不
岁月静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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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37
#税务师#
同学,您好。当 B 将包卖给 C 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实际收到的款项,包括手续费和包的售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部分) 贷:应付账款 - A(包的售价部分) A 个人一般不能直接开具发票给 B。A 和 B 同时开票给 C 的情况一般不存在,因为一个交易通常由一方开具发票给另一方。 B 应该根据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向 C 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为 “寄卖服务手续费” 等相关描述,适用相应的税率。
阅读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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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应收账款有700万,通过三方协议你呢管收回500万,差额的200万是居间费,这个居间费开发票的话,能税前全额扣除的是吧,开不了的话就要纳税调增的是吧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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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34
#税务师#
是的,那个需要开票的。不然就只有纳税调增
阅读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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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应收账款有700万,你呢通过三方协议能收回500万,差额的200万等于是居间费,那么这个居间费要怎么处理合适呢
堂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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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26
#税务师#
这200万的居间费可以作为业务推广或者咨询服务费用记入利润表的费用科目中,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它相关税费。
阅读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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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票,销售不动产也可以自行开具专票吗?是不是有什么情况必须向税务局申请代开?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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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自行开具专票的; 这里是没有什么具体的情况必须向税务局申请代开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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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个人出租仓库计算个税时可以扣除印花税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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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57
#税务师#
那个可以扣除交的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加,还有房产税,土地税
阅读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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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香港公司在内陆投资取得的分红款需要缴纳哪些税?此分红款再分到香港公司的股东自然人手中会有什么税?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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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54
#税务师#
一、香港公司在内陆投资取得的分红款涉及的税: 企业所得税: 香港公司从内陆居民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香港公司直接拥有内陆投资企业 25% 以上股份,且香港公司为非内陆税收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内陆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按照内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税收安排规定的限定税率(一般为 5%)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可能按照 1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分红款再分到香港公司的股东自然人手中涉及的税: 香港税收方面: 香港对股息一般不征收利得税。如果该香港公司将分红款分配给其股东(香港自然人),在香港通常无需缴纳针对股息的特别税收。 内陆税收方面: 一般情况下,内陆对香港公司股东自然人取得的上述分红款无征税权,因为该自然人并非内陆税收居民。但如果该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被认定为内陆税收居民,可能需要就全球所得在内陆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如果该自然人通过某些特殊安排或交易被认为在内陆有应税行为,也可能面临内陆税收风险。
阅读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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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长投如果是权益法,期末利润怎么调,谢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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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8: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净利润5000加上按照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400,然后减去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的减值(2400-1200),之后乘以持股比例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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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税务师税法一这个帮我详细解析解析老师,不太理解这71和72两个题目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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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8: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71题,参考如下政策:兼用可以全额抵扣,所以选D 1.3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72题,是办公用品2.6万也就是71题政策中的货物,是不能全额抵扣需按照收入划分的 简易计税是200,全部销售额是500业务一+200业务三+109/(1+9%)业务一 所以是2.6-2.6*200/【500+109/(1+9%)+2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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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赵某2023年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 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60 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 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赵某2023年无其他综合所得项目) 对A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1 200元 对A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对B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5 600元 对B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赵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元 ADAD 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 000×20%=1 6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 600-400=1 200(元);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 000×(1-20%)-60 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 000元,无需补税,超过了抵免限额的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 200元。 这题的18000税额以后怎么补扣?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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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8:32
#税务师#
关于B国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赵某在未来的纳税年度中,如果再有来自B国的所得,可以用这部分超额的税额来抵扣那些年度的应纳税额。具体操作时,需要按照每年的实际所得和税率计算当年的抵免限额,然后用之前超额支付的税额来进行抵扣。这种抵扣方式有助于减轻未来年度的税负。
阅读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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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研发 受托方会免增值税的吗?什么条件可以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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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7:34
#税务师#
符合条件可以免征 1. 相关合同及业务规定: -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的技术开发如果是受托进行研发活动,属于该范畴可能免税。并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 合同登记备案要求: - 一般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合同的认定登记备案。例如,委托研发合同应该由受托方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通过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具免税发票。 总之,接受委托研发的受托方想要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需要确保业务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并完成必要的登记备案等程序。
阅读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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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帮我看看这个题怎么做吗?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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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7:17
#税务师#
您好,钱某2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0*0.7*0.8-60000-3000*12-10000)*3%
阅读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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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美国企业收到中国企业转让设备收入,中国企业不进行预扣预缴?
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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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0:18
#税务师#
你好,首先,美国企业收到中国企业转让设备收入,中国企业是需要进行预扣预缴的。 按照相关税收规定,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支付方通常有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在设备转让这种情形下,中国企业作为支付方,一般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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