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推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02 09:44:15 字体: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五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操作

知识点十七:推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采取任何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相关活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时,向公众投资者提供的发行人信息的内容及完整性应当与向询价对象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推介过程中不得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不得干扰询价对象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披露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他信息;推介资料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通过因特网以网上直播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关于进行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应与其招股说明书摘要(或招股意向书)同日同报刊登,并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指定网站同天发布。

承销商应当保留推介、询定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查,包括推介宣传材料、路演现场录音等。如实、全面反映询价、定价过程。

相关链接: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知识点汇总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