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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预习:基金的税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10 09:33:57 字体: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基金利润分配与税收

知识点三: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1‰的税率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链接: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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