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基金利润分配与税收
知识点五: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一)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所得税
1.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4.对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取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封闭式基金代扣代缴。
5.对个人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