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6/08 14:06:53 字体:

【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基本权利 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和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2)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3)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5)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6)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7)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注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1)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上为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四章债券市场中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推荐阅读:

2016年证券从业考试应试技巧及复习方法

2016年证劵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