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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考生进入报名程序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城市进行考试。
二、报名开通时间及缴费方式
报名日期从2015年1月5日17:00开始,至2015年2月27日18:00结束。
证券考试报名费可通过在线汇款或邮局汇款二种方式支付(请选择一种汇款方式付费)。
报名及缴费开通日期从2015年1月5日17:00开始,至2015年2月27日18:00结束(邮局汇款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考试日期
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
四、准考证开放日期
2015年3月23日开通——2015年3月27日24:00关闭!
五、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的选择
(1)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报名流程
(1)报名总体流程
(2)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Ⅰ.个人报名
Ⅱ.集体报名
六、报考账号说明
1、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自2012年第四次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起,考生新注册的报考账号可在今后的考试中继续使用,无须重新注册报名。考生可凭个人证件号码(身份证 、军官证或护照)登录报名网站。特别提醒:集体账号(包括集体账号下的考生)目前暂不支持报考账号沿用功能,下次报名仍需重新注册。
2、个人或集体上网报名时填写或请他人代为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参考。
3、账号“报考账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网站、报考科目、查询账务和打印准考证的唯一标识。设定密码长度最小不少于8个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写,数字,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账号和密码。
4、考生如忘记报考账号或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取回自己的账号或密码。
5、如有疑问请点击报名网页右侧的“在线咨询”询问,或拨打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
七、邮局汇款须知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邮编:100040 收款人:中国证券业协会;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312632062)(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证券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40,商户客户号:312632062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须填写报考账号,凡没有填写报考账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退款,退款手续费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且报名无效。由于汇款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汇款不含邮费、教材费。
4、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服务热线联系。如发现金额不足,且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之前补足汇款的,报名有效。如超过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账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自己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汇款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服务热线联系。如考生需要退考,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站删除报考科目,逾期均不处理。
八、在线汇款须知
通过在线缴费,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人民币2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九、信息修改
1、考生档案信息为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录网站自行修改确认,过期无效。
2、考生的科目和报考区域在报考截止之前都可进行修改。
3、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修改个人档案信息,报名截止后至准考证打印开放前,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档案信息,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咨询具体修改方式。准考证正式公布后,将不接受考生信息修改申请,仅能进行备案登记。
4、考生通过邮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无效。
十、大批量报名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账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账号下,生成一个订单。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十一、发票申请
1.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2.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进行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补开发票的申请。
3.考试报名结束前已经申请发票的考生,自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还未收到发票的,才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申请登记发票补寄。
十二、退费流程
考生申请退费流程:
登录证券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报考的考生(报考科目显示“已缴费”),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邮局汇款退款将退还至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地址,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三、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录
(2)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3)在线支付服务费用(由考务公司收取20元)
(4)致电021-61651128转客户人工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考务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十四、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同场测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判为违纪,本场次成绩取消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报考:
(1)测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
(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3)测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
(4)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
(5)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之一的判为违纪,本场次成绩取消并且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2)请人替考或代替他人测试的;
(3)涉及集体(2人及以上)舞弊的;
(4)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证件的;
(5)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6)将《测试试卷》、《答题纸》带离考场的;
(7)考生恶意操作导致测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严重扰乱测试秩序、侮辱、漫骂或蓄意报复测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3、考生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违纪违规情形将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执业注册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的,注销其执业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十五、免责条款
(一)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所导致的任何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其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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