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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证券经营机构参与防范非法证券宣传月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0〕67号
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地方证券业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倡导培育健康的证券行业文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中证协投资者之家”互联网投教基地将于2020年5月15至6月15日开展防范非法证券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防非宣传月)。今年活动主题为“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陷阱”。各证券经营机构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好防非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防非宣传活动组织领导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胜之年,防范遏制非法证券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证券经营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防非宣传月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防非宣传月期间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安排,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为原则,围绕“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陷阱”主题,结合“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地方政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共频共振,汇聚多方力量,充分发挥证券经营机构正面引导作用,创新积极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务求工作实效。
二、突出对关键领域和重点人群的防非宣传
当前,非法证券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上网跨域”特征明显,应加大对关键领域和重点人群的防非宣传。要聚焦场外配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无资质场外期权等关键重点领域,大力宣传揭露非法证券活动的特点和危害,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面向老年人、青年学生、中小投资者等易受侵害群体,从投资心理、信息来源、认识水平等方面入手,采用易于理解、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深入普及“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理性投资,风险自担”“只与持牌证券经营机构合作”“主动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保护”等理念。
三、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做好防非宣传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证券经营机构要严格遵守本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避免采用人对人接触式宣传方式,多利用网络新媒体进行非接触式宣传。应创新宣传方法,拓宽宣传渠道,用好营业场所户外显示屏、公交地铁车厢站台、住宅办公楼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介,重点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视频和直播平台、手机APP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设立投资者教育基地的各公司应利用好投教基地的专业资源优势,通过原创文章、漫画、海报、音视频等形式,发布防非知识、警示案例或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四、常抓不懈,建立常态化防非宣传机制
防非宣传月是年度防非宣传的一个重要节点和亮点,应结合宣传月做好日常防非工作,丰富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防非宣传内容,持续打造公司防非宣传品牌,建立常态化防非宣传机制;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应根据各自辖区的特点,凝聚合力,组织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开展防非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防非宣传教育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适度有序,常抓常新。
五、做好防非宣传月活动统计及报送工作
为了解行业参与防非宣传月活动整体情况,请证券经营机构记录并统计好本公司防非宣传月各项活动,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本公司防非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将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信息系统发送),于2020年6月22日前反馈。各地方证券业协会请于宣传月结束后15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辖区防非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联系人:李亦博、李劭琛
联系电话:010-66290464、010-66290935
邮箱:liyb@sac.net.cn;lishch@sac.net.cn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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