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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正保会计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二章习题: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今天你学习了么?
单选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最近( )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A、12个月
B、24个月
C、36个月
D、3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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