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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经开放了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入口。正保会计网校证券辅导老师提醒广大考生及时报名备考,尽早进入复习状态。以下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第三章习题: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2017年证券从业,让我们扬帆起航!
单选题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的权利有( )。
Ⅰ.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Ⅱ.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Ⅲ.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Ⅳ.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A、Ⅰ、Ⅱ、Ⅲ
B、Ⅰ、Ⅱ、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下列权利:①要求发行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②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③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④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⑤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⑥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⑦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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