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五、自营证券投资和私募股权、风险投资
(一)自营证券投资
投资银行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是以自有资金和合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限于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证券,以赚取证券买卖差价为公司自身获利的证券交易行为。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我国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是:
第一,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权证和证券投资基金等。
第二,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
第三,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企业证券。
第四,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依法批准或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
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进行上述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二)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主要对非上市企业但不限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以及上市后的私募投资等。
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机制相同,只是它特指对企业初创期或者企业类型主要是高技术开发领域的蕴藏着较大风险的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主要以成立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为载体进行投资,但也可以采取直接投资方式。
我国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应设立子公司(以下称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其业务有:
①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②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
③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相关推荐:
【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转载请注明】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