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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选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1/04/13 12:29:3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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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

1.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工资、薪金所得扣缴申报

(1)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意】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申报

(1)收入额=收入-费用,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减除费用

每次收入≤4000元:减800费用。

每次收入>4000元:减20%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计预扣率,稿酬所得、特权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比例预扣率。

4.其他所得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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