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考点:抵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4/12 11:36:07 字体: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考点:抵消,2017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考到了该知识点,小编提醒2018年备考的考生要加强该知识的学习。

【2017年试题·单选】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则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

A.提存

B.抵销

C.混同

D.免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参见教材P296.

【试题点评】张宁老师2017年基础班第35章知识点四最后一道例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抵消

网校题库实验定制班预习阶段测试单选第63题。

《2017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35章同步系统训练单选第14涉及该考点。

抵消知识点拓展:

抵销: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适用抵销的条件包括:

·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

·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

·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都是不能抵销的。

点击链接加入群【经济师考试交流群4】:543926934

相关推荐:

在经济师教材公布前怎么备考?

2018经济师改革,备考你还在使用老套的方法吗?

2018年经济师报考常见问题

2018年经济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欲报从速!

强烈推荐: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经济师官网公众微信号:jingjishichinaacc)更快获取经济师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等信息,加微信群群主(经济师频道群主微信:jingjishizjw)咨询疑问!

经济师微信扫一扫

经济师官网公众微信号:jingjishichinaacc

经济师考试交流微信群群主 加群主咨询

经济师频道群主微信:jingjishizjw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