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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教材的重点知识点,希望您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六、关系层次不同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关系谱”法,可将供应商分为:触手可及、需持续接触、运作相互关系、共担风险和协同发展的供应商五个不同层次,以及不可接受的供应商和可以接受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关系 层次类型处理该类供应商关系的方式
1触手可及的供应商现货买进的方式
2需持续接触的供应商竞价的方式
3运作相互关系的供应商可考虑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
4共担风险的供应商采取签订合同固定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方式
5协同发展的供应商供应链成员之间结成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的方式
不可接受的供应商没有关系
可接受的潜在供应商目前没有关系,将来可能建立关系
(一)触手可及的供应商
触手可及的供应商属于第一层次。采购商因为采购商品的价值低,对本单位显得不很重要,因而无需与供应商的关系搞得很紧密,只要供应商与采购商能合理交易即可。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采取现买进的方式。
(二)需持续接触的供应商
需持续接触的供应商属于第二层次。采购商对市场上的供应商保持持续接触,要了解各供应商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以及价格的发展趋势等情况。以便在市场上采购到质量适宜、价格又低的商品。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采取竞价的方式。
(三)运作相互关系的供应商
运作相互关系的供应商属于第三层次。采购商选定了这类供应商后,双方应以坦诚的态度,在合作过程中改进供应,降低成本。通常这类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对采购商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但是,供应商并不是唯一的,采购商有替代的供应商可选择。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考虑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
(四)共担风险的供应商
共担风险的供应商属于第四层次。采购商与供应商通过一段时间的合作,相互之间都感到合作比较满意,双方声色有加强合作的愿望。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采取签订合同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双方必须协同发展。供应商主动参与到采购商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了解所供商品在采购商的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做好供货工作。采购商也可依赖供应商所供商品的优势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是供应链成员之间结成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方式。
不可接受的供应商和可以接受的潜在供应商,因与采购商没有关系或还没有建立关系,所以未列入层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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