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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江苏徐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3日-20日,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21日-7月23日,缴费时间:7月21日-7月27日。
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一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信息确认后可直接缴费),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需现场资格初审)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2014年之前(不含2014年)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外省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照片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3日00:00-7月20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22日(9:00-11:30,14:00-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21日10:00-7月2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资格初审地点: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专业工作已满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初级无需盖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2002年后取得(含200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且验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7月25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点击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获取;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核补。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指2014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外省考生。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00:00-7月20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7月4日10:00-7月2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请各地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
(六)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报名信息、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八)10月30日~11月5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对报考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限、工作单位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
(十)照片上传、网上支付、报名信息填写等问题咨询电话(市考试办)(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
(十一)证书领取地址:徐州新城区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229室(市职称办),咨询电话:(0516)80801177.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
1.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形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种类不变。请每一位报考人员注意。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订购,如需订购将自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报考人员可按提示选择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唯一售书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各地要提醒报考人员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陆: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登陆;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三是通过本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4;(010)64962347.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339室市人社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内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车)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附件:1.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3.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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