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福建厦门2015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3日-29日

来源: 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编辑: 2015/07/08 16:04:41 字体:

  摘要:福建厦门2015年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9日, 报名序号尾数为单数的考生请于7月29日,7月3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序号尾数为双数的考生请于7月30日,8月3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时间:7月13日至8月7日。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2、考生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因审核系统受限,请考生严格按照简章中规定的审核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非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审核,敬请谅解!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9日

  2、报名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然后使用该软件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上传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因审核系统受限,请厦门考区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非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审核,敬请谅解!

  报名序号尾数为单数的考生请于7月29日,7月31日(8:00-11:30,15:00-17: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序号尾数为双数的考生请于7月30日,8月3日(8:00-11:30,15:00-17: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老考生(指2014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内C座3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7月13日至8月7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30日起(考生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下载)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7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7、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16年1月,考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 )查询成绩。

  8、领取证书时间:省级主管部门将证书下发至厦门考区制作完毕后即可领取,具体时间请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

  二、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1、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可直接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在报考填写信息时更正。若无法更正,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7月13日至7月29日期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资格考试申报表》和《个人信息更改申请表》一并到我中心提交修改申请(请详见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关于在福建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考信息有误的处理办法》)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2、首次报考人员(除老考生外)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单位公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经济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如就业推荐表)报考。(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按规定上传处理过的照片,选择考试并填写报名信息。照片通过系统审核后,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除老考生外)须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每科54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领取发票:领取日期预计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所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五、考试地点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按照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如下)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1993年1月6日)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七、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用书

  教材全部采用网上征订的形式,考生可登陆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教材订购”栏目征订。考生根据自愿原则自行选择预订教材,并网上缴纳费用,费用缴纳成功方为预订成功。在订购教材时请认准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官方网站。

  网上教材征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8月8日。

  教材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8日。

  因部、省、市层层接转,造成教材时有延误,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在报名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再确定是否预订;预订教材费缴交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恕不退款。同时我们会及时将领取教材的具体时间公布在我中心网站,敬请留意。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