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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2014年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21日-8月10日

来源: 云浮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4/07/16 19:02:06  字体:

  导语:2014年广东云浮经济师报名时间为7月21日-8月10日,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21日9:00-8月10日17:00,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各地区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详情见附件。

粤人考〔2014〕48号

  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号),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1月1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客观题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21日9:00-8月10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10月27日 9:00-10月31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1月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预收表信息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九、有关事项

  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3.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7月7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考生承诺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本人成绩合格,但提交资料不真实,或报考条件不符合,或逾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0755-83776655,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0756-2288109,2527551,2527552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0751-8602028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0760-88230675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0662-2237722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抄送: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才交流协会,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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