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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宁2018年经济师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老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系统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2)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7年在辽宁考区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报考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系统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详见附件2)
(1)选择审核点为本溪、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他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原件,报考人员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或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 区 | 资格审查单位(现 场 确 认) | 办公地址 | 咨 询 电 话 |
沈 阳 |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窗口(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院内) | 024-12333-1 |
鞍 山 | 鞍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科 |
本溪市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24-42808629 024-42896813 |
丹 东 |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锦 州 |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 口 |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 0417-2856088 |
阜 新 |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
辽 阳 |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市武圣路171号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2988300 0419-4225966 |
盘 锦 |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2段203室 | 0427-2822326 |
铁 岭 |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劳动大厦14楼1406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6660751 0429-6660763 |
省 直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
024-12333-0 |
附件3: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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